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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學生參與全國技藝競賽、專題製作輔導補助暨獎勵辦法

苗栗縣私立中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鼓勵學生參與全國技藝競賽、專題製作輔導、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讀書心得寫作比賽及小論文寫作補助暨獎勵辦法

1020930日第11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訂定

1030930日第11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修訂通過

1040922日第11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修訂通過

 

壹、 目的:

為鼓勵全校師生配合本校高職優質化相關計劃之推動,且積極參與全國技藝競賽、專題製作、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讀書心得寫作比賽及小論文寫作競賽等活動,特訂定「鼓勵學生參與全國技藝競賽、專題製作、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讀書心得寫作比賽及小論文寫作輔導補助暨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貳、    說明:

一、 依據本校校內經費審查原則辦理。

二、 鼓勵全校師生積極參與全國技藝競賽、專題製作、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讀書心得寫作比賽及小論文寫作等各項專業活動為校爭光,提升競賽技能。

三、 本辦法獎勵範圍:全國工業類學生技藝競賽、全國商業類學生技藝競賽、全國家事類學生技藝競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讀書心得寫作比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各群科中心辦理之專題製作競賽、各群科中心辦理之線上讀書會書籍讀後心得及校內一級主管認定適用本辦法之各項校內外活動。

參、    對象:

一、 本校所有參與本辦法適用之獲獎學生及指導教師。

二、 學生個人或團體以學校名義參賽獲獎之學生(無公函者,應於報名前先向活動承辦單位報備,經校長核可,方得申請)。

肆、    申請方式與經費來源:

一、 持獎勵證明文件正本(獎狀或公函等)交付本校承辦組長辦理補助及獎勵事宜。

二、 本辦法各項輔導補助及獎勵經費由高職優質化相關計畫經常門支出,不足額或未列項目經費由校內相關經費支出。

伍、    輔導補助:

一、 競賽前準備:平日利用課餘時間輔導鐘點補助,請科主任依據各科競賽屬性、設備要求、材料耗損及學生人數實際情形詳實填報申請,五科應於賽前(至少三個月)即早規劃、提出。未提出者,依據均分原則辦理。

二、 競賽後申請:各項必須或臨時需採購之設備與耗材,未事先以書面或文字形式告知科主任並獲同意者,不得事後申請補助(金額在壹千元以上須以口頭報備主管核示)

陸、    獎勵金額:

一、 符合本辦法之獲獎教師及學生,承辦單位依權責辦理行政敘獎外,獲獎學生、指導老師另頒發獎助及獎勵金,所需費用由校內經費支付。

二、 學生獎助金及教師獎勵金額如下表列(首獎、金牌比照第一名,銀牌等依此類推)。

1.      全國技藝()競賽:(若為分區競賽,則以全國性競賽辦法辦理)

名次

範圍

學生獎助及教師獎勵發放金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金手獎

優勝

學生

10000

8000

6000

5000

1000

大功乙支

大功乙支

大功乙支

大功乙支

小功貳支

指導教師

20000

15000

10000

8000

2000

大功乙支

大功乙支

大功乙支

大功乙支

小功貳支

 

2.      全國性競賽(含專題製作競賽):(無辦理初賽者,隊伍需達40隊以上,否則以區域性競賽辦法辦理;有辦理初賽者,初賽隊伍需達40隊以上,否則以區域性競賽辦法辦理,複賽則無限定隊伍數。)

(1)個人賽:

名次

範圍

學生獎助及教師獎勵發放金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勝

學生

2000

1500

1000

500

小功貳支

小功貳支

小功貳支

小功乙支

指導教師

3000

2000

1200

600

小功乙支

嘉獎貳支

嘉獎乙支

 

(2)團體賽:

名次

範圍

學生獎助及教師獎勵發放金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勝

學生

3000

2000

1500

1000

小功貳支

小功貳支

小功貳支

小功乙支

指導教師

3000

2000

1200

600

小功乙支

嘉獎貳支

嘉獎乙支

3.      區域性(北、中、南區)競賽(含專題製作競賽):(競賽隊伍必須達20隊以上,否則以縣級競賽辦法辦理;如參賽隊伍達40隊以上則比照全國性競賽辦法辦理。)

(1)個人賽:

名次

範圍

學生獎助及教師獎勵發放金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勝

學生

1000

600

400

200

小功乙支

小功乙支

小功乙支

嘉獎貳支

指導教師

2000

1200

600

200

 

(2)團體賽:

名次

範圍

學生獎助及教師獎勵發放金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勝

學生

2000

1200

800

400

小功乙支

小功乙支

小功乙支

嘉獎貳支

指導教師

2000

1200

600

200

 

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

名次

範圍

學生獎助及教師獎勵發放金額

特優

優等

甲等

學生

1000

600

400

小功貳支

小功壹支

嘉獎貳支

指導教師

1200

600

300

嘉獎貳支

嘉獎乙支

 

5.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讀書心得寫作比賽

名次

範圍

學生獎助及教師獎勵發放金額

特優

優等

甲等

學生

600

300

200

小功貳支

小功壹支

嘉獎貳支

指導教師

1000

600

200

嘉獎貳支

嘉獎乙支

 

6.      縣級競賽(含專題製作競賽):(競賽隊伍必須達10隊以上,否則以校內競賽辦法辦理;如參賽隊伍達20隊以上則比照區域性競賽辦法辦理。)

(1)個人賽:

名次

範圍

學生獎助及教師獎勵發放金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勝

學生

600

300

200

嘉獎貳支

嘉獎貳支

嘉獎貳支

嘉獎貳支

指導教師

1200

600

200

(2)團體賽:

名次

範圍

學生獎助及教師獎勵發放金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勝

學生

1200

600

400

嘉獎貳支

嘉獎貳支

嘉獎貳支

嘉獎貳支

指導教師

1200

600

200

 

7.      各群科中心辦理之線上讀書會書籍讀後心得:(競賽隊伍必須達20隊以上,否則以校內閱讀心得寫作比賽辦法辦理。

(1)個人參賽:

名次

範圍

學生獎助及教師獎勵發放金額

優勝

佳作

學生

300

200

嘉獎貳支

嘉獎貳支

指導教師

嘉獎乙支

 

 

 

8.      校內競賽(科技藝競賽) :不發放獎金,僅記功獎勵。

名次

範圍

學生獎助及教師獎勵發放金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勝

學生

嘉獎貳支

嘉獎貳支

嘉獎貳支

嘉獎乙支

指導教師

 

三、  團體參賽以一團隊共享一獎額,團隊內分配比例依照指導教師指示。

四、  同一競賽項目,指導教師記功獎勵與發放金額擇優計算。

五、  本辦法係鼓勵師生參加校外各項競賽活動,爭取榮譽,特頒象徵性相對獎金並公開表揚予以鼓勵。

六、  獲獎獎別特殊未符合以上所列要項時,承辦單位得視情形簽請專案核給。

七、  各科競賽類別與等級均有所不同,相關競賽之等級評比,由教務處、實習處於主管會議提出,裁請校長決議。

 

 

柒、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陳  校長核可,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捌、 申請補助如與其他獎勵辦法重疊者,由申請者擇一申請,不得重覆,事後經查證重覆請領者,應無條件繳回或送交本校考績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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