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作業說明
一、薪資轉帳統一匯入彰化銀行及玉山銀行個人帳戶。
二、其它費用單據之請款請填寫請購單,並檢附發票或收據以為憑證。
三、機關學校及公司行號之付款,請款時請附匯款單及回郵。
四、代墊款及教師研習、開會之差旅費,請款時請附出差費請領單。
五、由本組領回轉發款、結匯款及其他特殊情形者,以開支票方式付款。
六、正常作業所需時間:含開票用印及匯款兩階段。
七、補充事項:
(1)機關學校及公司行號之付款,匯入行庫不限金融機構。
(2)校教職員工印領清冊,匯入彰化銀行及玉山銀行帳戶者,造冊時只需加填身份證字號,不填局、帳號。
(3)帳戶名稱需與受款人相符。
(4)身份證字號及帳號,務請詳加核對,填寫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