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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實餐三同學 重補修申請須知
【高三重補修申請】需知

1. 申請日期:105年6月1日(星期一)至6月17日(星期五)
2. 申請單位:至【教務處】拿取申請表填寫
3. 重補修上課日:
(1)105年7月18日(星期一)至8月19日(星期五),共五週,每一週上課5天,合計可修25學分。
(2) 7月18日(星期一)為重補修第一天,請務必於早上7:40前到校,在當日規定教室上課,向任課老師領上課證。
4. 重補修課程:
由【教學組】安排第一週「專業實習」、第二週「數學」、第三週「英文」、第四週「國文」、第五週「綜合-其它科目」。
5. 重補修學分繳費:每一學分之重補修節數為六節課,一節40元,每一學分240元。
以班級為單位統一將學分費和申請表交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6. 注意事項:
(1) 申請表填寫完整清楚再以班級為單位統一交至【註冊組】審查資料,資料無誤再交至班級統一至【出納組】繳費,繳費完成申請表交至【教學組】排課程,未繳費學生如有困難,請先告知後再安排重補修課程。
(2) 學生重補修課程完成後,將上課証明交至教學組後,註冊組需一至二天作業時間製作學生畢業証書,再電話通知學生至教務處領畢証,無法當日領取。
(3) 7月18日至8月19日重補修期間,到校時間為早上7:40前,並依規定請於每星期一、三、五穿著制服,每星期二、四穿著体育服。
7. 高三重補修申請程序:
【註冊組】申請、審查 →【出納組】學分費繳納 →【教學組】安排課程→重補修課程完成 →【教學組】交上課証明 →【註冊組】登錄重補修成績、製作畢業証書、通知學生領取畢業証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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