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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測驗實施計畫

壹拾柒、苗栗縣私立中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心理測驗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校輔導工作計劃及行事曆

二、目標:

  1. 協助學生了解個人能力、性向、興趣、人格特質
  2. 協助教師了解學生,做為教學及輔導時因材施教之依據
  3. 協助家長了解子女之個別差異與發展方向

三、測驗實施目的、年級、時間:

  1. 定期:以全校團體輔導時間實施為原則
  2. 不定期:針對特殊學生個別需要實施各項心理測驗

四、測驗實施程序:

  1. 輔導室在每學期的期初,依照既定的程序,委請總務處代為採購測驗。
  2. 聯繫「生涯規劃」授課的老師召開測驗實施說明會。
  3. 通知各班學生施測時間及準備事項。
  4. 由「生涯規劃」課程的授課老師在課堂上實施測驗。

5.      「生涯規劃」課程老師並於課堂上進行測驗的解釋。

五、測驗結果解釋與應用:

  1. 各項測驗之結果提供各班導師做為教學及輔導學生之參考。
  2. 智力測驗之成績對學生保留,唯視實際需要,酌情告知學生本人。
  3. 人格測驗及興趣測驗之結果,由輔導教師至班上統一及個別解釋。
  4. 將測驗成績輸入電腦個人資料檔案中。

六、本組織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公告後實施,修正時異同。